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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看热点】你的“美蛙鱼”还能吃么?权威答案来了

发布时间:2020-03-05
  近日,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中华鳖、乌龟、牛蛙等两栖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能否继续销售、食用,牵动着不少从业者与吃货的心。
  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也意味着,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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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名录里分别有哪些物种?

具体如下☟

  《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166个物种,其中包括黄鳝、鳖、乌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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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除了各种鱼、虾类,还包括牛蛙、美国青蛙,以及几种龟鳖类,如鳄龟、清溪乌鳖、中华鳖“浙新花鳖”、中华鳖“永章黄金鳖”。

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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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月24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国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那么水生野生动物是否禁食?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而对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此次农业农村部明确,上述两个名录中的两栖爬行类按水生物种管理,也就意味着,上述几种蛙、龟鳖不列入禁食范围。

  不过,水生野生动物中,列入保护动物相关名录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是需要保护的。记者看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爬行纲的十多种龟鳖被列入,包括龟科、鳖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也有多种龟鳖类被列入。

  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已有一部分是人工繁育技术较为成熟,被《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摘出,可以进行一定利用,该目录目前公布了两批、共24种,包括多种龟、鳖、鳄等。

  所以说,具体哪些品种的龟、鳖禁食,哪些可以人工繁育,仍需根据国家相关名录和规定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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