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广州市国资委拟 “入主”苏交科(300284.SZ),意味着苏交科或将从一家民企变更为国企。记者从苏交科证券部获悉,此次变更与实控人资金方面需求关系不大,主要更看重广州国资委的国资背景和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机遇。
苏交科(300284.SZ)公布,2020年8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签署了《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符冠华、王军华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珠江实业集团签署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基于上述协议,相关方拟实施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整体方案包括:(1)《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件达成后(包括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等),珠江实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48,570,299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2)珠江实业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公司291,421,794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00%;(3)在本次发行完成的同时,符冠华、王军华将分别放弃所持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
前述控制权变更整体方案实施完成后:(1)珠江实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08%,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92%;(2)符冠华、王军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3.86%、9.43%,合计持股比例为23.29%;符冠华、王军华拥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分别为7.92%、5.39%,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3.31%;(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8月17日早间,深交所公告,苏交科拟披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停牌。
午间,苏交科就停牌原因披露公告,公司实控人符冠华、王军华(两人为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股份转让等事宜,或将导致公司实控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