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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资讯】陕西省2020年度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1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检验检测能力

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 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2020〕26号),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检验检测行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省局组织开展了 2020 年度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省认证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共分四大类7 个项目:一是卫生类:大肠菌群(冻干粉)的测定;二是食品类:蔬菜中毒死蜱、饮料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的测定;三是环境类:土壤有机质、污染物甲醛的测定;四是建工建材类:水泥抗压强度(3d)的测定、塑料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

  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能力验证所需样品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和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由省认证协会统一编号、发放。

  全省共有74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取得能力验证结果数据1025组。按照判定准则,“初测满意”结果数据849组,占82.83% ;“补测满意”结果数据143组,占 13.95%,“有问题”结果数据7 组、占0.68% ;“不满意”结果数据 26 组、占2.54%。

二、验证结果

  结果表明,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总体上能够持续保持相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技术人员能力和仪器设备性能能够符合资质认定要求,各项目能力验证的结果具体如下。

  (一)大肠菌群(冻干粉)测定。该项目共有123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113家(初测满意94家,补测满意19家),结果为“有问题”1家,结果为“不满意”9 家

  (二)蔬菜中毒死蜱测定。该项目共有41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38家(初测满意30家,补测满意8 家),结果为“不满意”3 家

  (三)饮料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测定。该项目共有45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40家(初测满意31 家,补测满意9家),结果为“有问题”1 家,结果为“不满意”4 家

  (四)土壤有机质测定。该项目共有95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91家(初测满意73家,补测满意18家),结果为“不满意”4 家

  (五)污染物甲醛的测定。该项目共有147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144家(初测满意130家,补测满意14家),结果为“有问题”1 家,结果为“不满意”2 家

  (六)水泥抗压强度(3d)测定。该项目共有537家机构报名参加,结果为“满意”529家(初测满意460家,补测满意69家),结果为“有问题”4家,结果为“不满意”4 家

  (七)塑料维卡软化温度测定。该项目共有37家机构报名参加, 结果为“满意”37 家(初测满意31家,补测满意6 家)。

三、处理措施

  (一)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结果为“满意”(不包括“补测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 2年内(至2022 年12月31日),在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可免于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积极推荐有关部门在相关检验检测领域安排任务时,优先选择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结果为“补测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分析导致“初测不满意”或“有问题”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准确。

  (三)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结果为“有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 自发文之日起自行停止有问题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查明问题原因并有针性地整改,于2021 年1 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经省认证协会组织专家或承担能力验证机构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的业务。

  (四)凡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结果为“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 自发文之日起不得开展该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五)对于应参加而未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机构,视为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在其申请扩项、标准变更、复查时,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要求,视情况作出处理。同时,我局将此类单位列为2021 年度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局应加强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后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能力验证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机构的监管,防止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整改期间或取消有关项目检测资质后继续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二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进行查处。

  (二)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结果为“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0年12 月31日 17:00前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原件)送达或邮寄至省局认证监管处。

  (三)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出现补测或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也应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四 ) 此 次 能 力 验 证 结 果 将 在 省 局 网 站(http://snamr.snaic.gov.cn)公布,请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查阅、下载。

  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1309室)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人:认证监管处 王秋成 029-86138920

  省认证协会 刘耕典 029-872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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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897888 134687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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