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策红利
当前,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检验检测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抢抓这一黄金发展期,全国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财政奖励与扶持政策,旨在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强化区域竞争优势。
作为服务检验检测领域的前沿平台,我们立足政策动向,精心梳理各地最新扶持举措。本期推送,为您带来首批精选的重磅政策摘要,助力机构洞悉方向、借势发力,跑出发展“加速度”!
奖励政策摘要:
(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2.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的资助;
3.对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2万元、2万元的资助;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1.在松江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松江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许可)和认证机构(取得批准书),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复评通过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已获得上述认定的区外企业迁入本区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附则:专项资金应用于相关单位后续品牌建设,质量改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人员专业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政策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奖励政策摘要:
1.对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对于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
政策有效期:2023年3月发布,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依据文件:关于申报2023年长宁区质量相关资助的通知
奖励政策摘要:
1.对首次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组织,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组织,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参与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的组织,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适用对象:专项资金适用对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为本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其组织内人员。
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奉贤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
奖励政策摘要:
1.对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首次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4.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项目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材料,与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项目进行核准。
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6月8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依据文件: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奖励政策摘要:
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对首次通过 CNAS 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的单位,给予奖励 10 万元。
政策有效期:自 2024 年 2 月 16 日起施行,至2029 年2 月15日止
依据文件:嘉定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政策实施办法
奖励政策摘要:
1.对首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组织,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组织,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对主导制订国家标准的组织,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订国家标准的组织,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扶持对象:本实施细则扶持对象为在金山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各类组织及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
奖励政策摘要:
1.向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助;
2.向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30 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1、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2)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3)检测服务对象是东莞市鼓励发展的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
高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奖励政策摘要:
1、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等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按照省财政资金 1:3 予以资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 万元。
2、省级检验检测平台和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按照省财政资金 1:1 予以资助,原则上不超过500 万元。
申报条件:
高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资助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2)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或者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筹建的省级检验检测平台、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
(3)检测能力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
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2月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 12月31日。
依据文件:《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奖励政策摘要:
对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单位,给予扶持资金 15 万元。
检验检测及认证类扶持项目每年预算扶持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扶持对象:
符合本办法所列扶持奖励项目,在顺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 其它组织和在我区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及与顺德区人民 政府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有效期:2022年发布,有效期为五年
依据文件: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
奖励政策摘要:
对生物医药领域中试、动物实验、通过CNAS认证的合成生物专用测试实验室等共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按照上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适用机构: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政策有效期:2023年发布实施,有效期5年。
依据文件: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奖励政策摘要:
1.对我市获得 CMA 证资质的企业法 人检验检测机构,新取得高端检测技术能力的,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本市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省级 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 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150 万元 的一次性补贴。
3.鼓励外地知名认证机构在我市新设子公司、分公 司,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4.对认证机构首次获得绿色认证资质 的,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政策有效期:2022年8月发布,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奖励政策摘要:
1.对当年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当年首次通过AA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省计量认证(CMA)的企业,奖励5万元。
3.鼓励企业制定标准。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政策有效期:2023年1月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则:凡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必须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注册纳税,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本政策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负责解释,企业自主申报,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依据文件: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