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发布了“关于征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意见的函”。
悟空检测科技梳理后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与目前正在执行的GB28050-2011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主要变化汇总如下:
1、增加了能量的定义和计算方法,除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外,还应考虑膳食纤维、乙醇、有机酸、赤藓糖醇、其他糖醇等供能成分。
2、去掉核心营养素的定义。
3、增加少数民族文字及外文的使用。
4、强制标识内容增加:饱和脂肪(酸)、糖、维生素A、钙含量及其NRV。
5、当脂肪、糖、钠含量符合T/CNSS0001-2018时,鼓励企业宣传“中国居民膳食宝塔”、“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6、增加了营养成分的推荐性检测方法。
7、能量表达单位可同时使用千卡(kcal) ,“0” 临界限值为≤4kcal。
8、增加了n-3多不饱和脂肪、EPA、DHA的表达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和检测方法。
9、维生素A的“0”界限值从≤8μgRAE修改为≤10μgRAE。
10、维生素E的“0”界限值从≤0.28mg α-TE修改为≤0.20mg α-TE。
11、维生素B12的“0”界限值从≤0.05μg修改为≤0.1μg,修约间隔从0.01修改为0.1。
12、烟酸(烟酰胺)的“0”界限值从≤0.28mg修改为≤0.2mg,修约间隔从0.01修改为0.1。
13、允许误差范围:食品中的维生素 A 和维生素 D,从80 % ~ 180 %标示值,修改为≥80%标示值,与其他维生素相同。
14、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成分的预包装食品,增加了:①简单切割或清洗的生、干制品;②重复使用玻璃(瓷)瓶且无法在瓶身印制标签信息的食品。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修改为包装总表面积≤12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5cm2 的食品。
15、附录A:删除胆固醇的NRV,叶酸、胆碱、维生素D、锌、碘、硒、铜的NRV数值发生变化。
16、附录B:增加2种营养成分格式,①同时以每100g(或每100mL)和每份标示的营养标签格式,②内有多种食品的营养标签格式。
主要修订内容及依据如下 | |
原标准 | 主要修订情况 |
1.范围 | 增加“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
2.术语和定义 | 2. 2增加能量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2.4营养成分定义为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及其他有益成分。 其中: 增加2. 4. 1蛋白质的定义 2.4.2脂肪的定义 2.4. 3脂肪酸的定义 2.4. 4碳水化合物的定义 2.4.5糖的定义 2.4.6维生素A的定义 2.4.7钠的定义 2.4.8钙的定义 |
增加食品参考份量的定义 2. 10食品参考份量指当营养标签按份标示营养成分表时,推荐的每份食品参考质量或体积(以可食部计) | |
3.基本要求 | 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及说明: 3 . 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如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汉字相对应,字号不得大于汉字字号。 |
4.强制标示内容 | 增加强制标示内容,修订为: 4.1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维生素A和钙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上述强制性内容的标示更加醒目 |
5.可选择标示内容 | 增加5. 4对用“份”表达时的标示要求。 5.4当用“份”标示营养成分表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食品份量可参考附录E推荐的相应类别的食品参考份量,附录E中没有推荐参考份 量的食品类别可根据产品特点自行制定份量。 |
增加5.5对于允许“其他补充信息”提出要求及参考依据。 5.5其他补充信息:鼓励在包装正面采用图形等信息对营养成分表进行补充说明:当食品脂肪、钠、糖含量要求符合T/CNSS001-2018时可以使用“健康选择”标识;鼓励企业采用适当方式宣传“中国居民膳食宝塔”、“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核心信息。 | |
6.营养成分的标识和表达方式 | 对表1中部分营养素的名称、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进行了修订,并增加营养成分的推荐性检测方法。 |
增加条款6.4,明确规定允许误差的使用参照表2: 6.4在产品保质期内,食品中的能量以及各营养成分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 |
对表2中能量及营养成分的允许误差进行修订。 1 ) 维 生 素 A和D的允许误差与其他维生素相同。修订为:“食品的蛋白质,多不饱和及单不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乳糖,总的、可溶性或不溶性膳食纤维及其单体,维生素,矿物质 ( 不 包括钠),强化的其他营养成分“允许误差范围> 80 %标示值。 2)将原文本中“糖(除外乳糖)”修订为“糖”,且与2. 4. 5中对糖的定义保持一致。修订为:“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允许误差范围<120 %标示值。 | |
7.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对包装总面积及最大表面积的上限进行调整。 ----- “包装总表面积<120 cm2或最大表面面积预包装食品 <25 cm2的食品;” |
扩充豁免产品形式及范围 -----简单切割或清洗的生干制品; -----重复使用玻璃(瓷)瓶包装且无法在瓶身印制标签信息的食品; | |
附录A 营养素参考值 | 附录A 营养素种类变化:删除胆固醇,同时氯、钼、铬营养素仍不制定NRV。NRV包含了能量和31种营养成分参考数值。 NRV数值变化:叶酸、胆碱、维生素D、锌、碘、硒、铜的数值有所变化 |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营养标签格式 | 附录 B B . 4应用“每份”标示时,应在方框表的适当位置注明“每份 X 克( g )或 X 毫升( mL )”。 B . 5 对于未规定NRV的营养成分,其“NRV%”可以空白,也可以用横线、斜线方式表达。 B . 6 示例中出现“千焦或kj”等单位、“营养素参考值%SNRV%”、“每份X克( g ) 或毫升( mL )”时,可以选择其一或者同时标注。 |
格式由推荐的6种增加并修改为8种。 | |
附录 C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件和同义语 | 附录 C 将原C.2及C.4关于同义语的附录分别合并到表C.1及C.3中。修订为: C .1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其中删减部分营养声称及用语。增加n-3多不饱和脂肪酸、可溶性膳食纤维含量声称。“同义语”作为表 C .1备注进行说明。 C .2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能量和营养成分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同义语”作为表 C.2备注进行说明。 |
附录 D 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 附录 D 删除缺乏充足证据的用语;对部分营养成份的功能声称用语进行增加及补充。 |
附 录 E ( 资 料性附录)预包装食品份量的推荐 | 增加附录E说明份量的表达,并以表E.1推荐22类预包装食品的份量范围。以E.2规范食品参考份的应用。 |